基督徒的社會責任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基督徒應有其社團生活和使命。藉著聖神的恩寵,基督徒要參與社會建設和實踐先知使命。我們也要從自己開始,參與改善社會上各種問題,拓展天主的國 。

 

() 聖經的訊息

  1. 基督徒作為公民的特有使命。﹝羅 12 : 1-21   
  2. 基督徒以人為本的社團生活 。﹝羅  13 : 1-10

 

() 道理的意義

1.    作為基督徒要從現世教會開始拓展天國。

2.    作為基督徒要在社會上負起司祭、先知和王者的使命。

3.    作為基督徒要參與社會生活。

4.    作為基督徒要按聖神恩寵和福音精神去轉化社會。

 

() 生活的回應

1.     為建設一個合乎公義的社會,我們特別要平等對待社會的邊緣人士,例如弱智人士、殘疾病患者、新移民、同性戀者。

2.    我們要在社會上踐行先知,司祭和君王的角色,也要從自己的家庭和工作環境中開始改善,並以可行的方式指正社會的不義;同時,在個人和團體祈禱中為社會不同需要祈禱。

3.    我們要參與社會事務,支持賑災捐助,扶貧運動和環境清潔;避免參與不道德的經濟活動。

4.    為踐行公民的義務和權利,我們更有責任去尊重人權、維護自由、支持國家與社會的合理法例;參與選舉和投票;並遵守政府合理的稅收政策,以紓緩貧富懸殊;加強子女的公民教育。

5.    關心教會對社會問題的訓導,祈求聖神的助佑,使我們良心得到指引,社會正義得以推行,並且要關注傳媒對社會的影響。

 

 () 總結    

基督徒是蒙召以福音精神和聖神恩寵,參與社會生活。有責任去服從合乎真理的權威和促進社會公益;同時要踐行社會正義,尊重和維護人權自由、平等,以仁愛關注公共利益和與人分享私有財富。故此,我們要改善社會制度,並關懷貧窮、老年、勞工、房屋、環境、醫療、教育和政策的問題。  

 

信仰實踐

1.      參閱生活的回應部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