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社會責任
基督徒應有其社團生活和使命。藉著聖神的恩寵,基督徒要參與社會建設和實踐先知使命。我們也要從自己開始,參與改善社會上各種問題,拓展天主的國 。
(一) 聖經的訊息
(二) 道理的意義
1. 作為基督徒要從現世教會開始拓展天國。
2. 作為基督徒要在社會上負起司祭、先知和王者的使命。
3. 作為基督徒要參與社會生活。
4. 作為基督徒要按聖神恩寵和福音精神去轉化社會。
(三) 生活的回應
1. 為建設一個合乎公義的社會,我們特別要平等對待社會的邊緣人士,例如弱智人士、殘疾病患者、新移民、同性戀者。
2. 我們要在社會上踐行先知,司祭和君王的角色,也要從自己的家庭和工作環境中開始改善,並以可行的方式指正社會的不義;同時,在個人和團體祈禱中為社會不同需要祈禱。
3. 我們要參與社會事務,支持賑災捐助,扶貧運動和環境清潔;避免參與不道德的經濟活動。
4. 為踐行公民的義務和權利,我們更有責任去尊重人權、維護自由、支持國家與社會的合理法例;參與選舉和投票;並遵守政府合理的稅收政策,以紓緩貧富懸殊;加強子女的公民教育。
5. 關心教會對社會問題的訓導,祈求聖神的助佑,使我們良心得到指引,社會正義得以推行,並且要關注傳媒對社會的影響。
(四) 總結
基督徒是蒙召以福音精神和聖神恩寵,參與社會生活。有責任去服從合乎真理的權威和促進社會公益;同時要踐行社會正義,尊重和維護人權自由、平等,以仁愛關注公共利益和與人分享私有財富。故此,我們要改善社會制度,並關懷貧窮、老年、勞工、房屋、環境、醫療、教育和政策的問題。
信仰實踐
1. 參閱生活的回應部份。